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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对于数字货币的法律定性

我国对于数字货币的法律定性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明确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。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将比特币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定性为“虚拟商品”,不具备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相关业务活动,包括兑换、交易、定价、中介等,均属非法金融活动,不受法律保护。我国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,并持续严厉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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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共79 更新时间:2026-07-15

我国对于数字货币的法律定性